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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8-19 浏览量:

省内各地方属本科学校、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以下简称《认定通知》)(见附件3)转发你们,并将我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范围及认定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课程须为四川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请符合基本条件的高校登录“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以下简称“工作网”),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网上填报工作。高校用户名为学校五位代码,密码为学校五位代码+123456,首次登陆请及时更改密码。“工作网”预计开通时间为820日,填报截止时间确定为201798日,届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填报工作。

    三、请各高校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基础上,于201798日前将正式申报公文、申报课程信息确认表(一式一份单独报送,不与其他材料装订,见附件1)、“工作网”平台打印的申报书和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年)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四、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高校教务处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782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建成,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7120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8室;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scedugjc@qq.com

原文查看:http://www.scedu.net/p/0/?StId=st_app_news_i_x63637888910813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