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分院,产业学院、创业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成效,根据《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绵城院字〔2024〕73号)及《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绵城教字〔2025〕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对象为《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绵城教字〔2025〕25号)中验收结论为“延期”的101个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原则上均须参加本次验收。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基础材料
1.项目立项文件:提供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
2.项目申报书:提供签字盖章版本,须与立项时提交的申报书保持一致。
3.中期检查表:提交签字版本,真实反映项目中期进展情况。
4.项目结题申请表:完整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涵盖项目实施全过程。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前期办理过变更手续的,须提交经审批的变更申请表。
(二)成果材料
1.课程资源:提供课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视频、试题库、案例库等。其中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教案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模板编制;课件、教学视频、试题库、案例库可提供资料有效链接地址或电子材料。
2.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页以及检索证明(如知网、万方等数据库的检索截图),期刊影响因子证明;若论文已录用但未正式发表,须提供录用通知及论文。
3.教材:对于出版且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材,须提交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出版合同或证明,并附上教材使用情况说明。
4.专著:提供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及出版合同或证明。
5.专利:若课程建设过程中产生了相关专利成果,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所提交专利应与课程教学内容密切相关,能够充分展现课程的实践应用价值和创新性。
6.软著:对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成果,须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该软件应具备一定的教学功能和应用价值,能够有效辅助课程教学或解决课程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7.其他成果:如教学改革案例、学生学习成果展示等,须提供充分的支撑材料。
各项目需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若涉及以上成果材料,严格按照相应成果要求准备支撑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对照申报书及建设标准,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填写《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通过“绵城科研管理系统”按时提交全部电子材料。
(二)教学单位初审
各教学单位须对本单位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可通过评审会、材料审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审核,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审核完成后,汇总填写《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撰写结题验收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5)。
(三)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项目申报书及《绵阳城市学院课程建设标准》对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形成验收结论。验收优秀的项目将在全校范围内推广示范。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如实填报项目建设情况,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
2.各教学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审核,严把质量关,确保验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对未按计划推进、未完成建设任务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作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2月18日17:00前,将结题材料电子档通过钉钉报送至教务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按项目分类装袋并粘贴统一标识)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6-6285400
办公地址:游仙校区行政中心105室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
3.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成果统计表
4.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5.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总结
6.绵阳城市学院“一师一优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档案袋标识
7.绵城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