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

教学改革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学改革 > 正文

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2-31 浏览量:

各中心、分院,产业学院、创业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预期建设成效,根据《绵阳城市学院教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办法》(绵城院字〔2023〕62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象为《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绵城教字〔2025〕28号)中结论为“延期”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上述项目均须参加本次验收,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基础材料

1.项目立项文件:立项通知文件复印件。

2.项目申报书: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最终立项版本。

3.中期检查表:提交已完成的签字版本,真实反映项目中期进展情况。

4.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执行过程中办理过变更手续,需提供签字版本的变更申请表。

5.项目整改报告:中期检查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签字的整改报告,详细说明整改情况及后续计划。

6.延期结题申请表:提交经审核的签字版本。

7.项目结题申请表: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项目实施全过程内容。

(二)成果支撑材料

1.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页及检索证明(如知网、万方等数据库截图),期刊影响因子证明。若已录用未见刊,需提供录用论文及录用通知。

2.专利: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软著: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4.教材: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及出版合同/证明。

5.专著: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及出版合同/证明。

6.其他成果:如获奖证书、研究报告等,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各项目应基于实际研究进展,提供能够直接佐证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全面总结项目研究工作,如实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并整理好全部过程及成果材料。

(二)项目承担单位初审

各单位负责对项目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成果相关性进行审核,组织形式自定。审核后,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撰写本单位《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附件5)。

(三)教务处组织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承诺及相关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最终验收结论。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严肃对待结题工作,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2.各承担单位须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验收工作质量与进度。

3.对于建设成效不足、未完成任务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4.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17:00前,将本单位所有结题材料电子档通过钉钉统一报送至教务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按项目独立装袋并粘贴统一标识,标识见附件6)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6-6285400

办公地址:游仙校区行政中心105室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3.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4.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5.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6.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档案袋标识


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