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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1 浏览量:

各中心、分院,产业学院、创业学院:

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确保研究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范围为《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绵城教字〔2025〕9号)文件中,所列研究周期为1年的38个校级教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对项目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质量、经费使用规范性、下一阶段研究计划的可行性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

三、检查方式与流程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教学单位检查和教务处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负责人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项目进展与成果,如实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教学单位检查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相关项目进行实质性检查(可采取材料审阅、集中汇报等形式),客观评价项目进展与成果水平,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3.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必要时开展抽查。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单位项目管理评价及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对未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展缓慢或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将予以预警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程序终止研究。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7: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1.报送材料清单

《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每个项目一份)

《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单位汇总一份)

2.报送形式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

电子材料:PDF格式,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李灵处。

五、工作要求与说明

1.强化过程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组织团队认真总结,合理安排后续工作,确保研究目标达成。

2.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检查实效,指导项目组高质量推进研究。

3.优化支持服务

教务处将协同各单位加强跟踪管理与服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持,共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问题。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2025年下半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绵阳城市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绵阳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31日